负责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执法意见和重大行政执法规程、手续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负责法治宣传与培训。
1、负责参与住房公积金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普法及法治培训工作;
4、负责中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处理;
5、负责对中心主要业务规章制度、重大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外合同、协议文本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
6、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7、负责协调编制中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相关工作;
8、负责组织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依法报备、公示;
9、负责协调配合司法部门査询、冻结、解冻住房公积金,协调配合有关强制执行的界定、施行工作;
10、负责中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执法证申领、注销、报备等相关工作;
11、负责牵头督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访件办理工作;
12、负责牵头住房公积金领域打击骗提骗贷工作;
13、负责对分中心的相关业务指导;
1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