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建设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延期切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16:39发布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各建行公积金贷款职工:

我中心原定于2020年2月对委托建行的公积金贷款实行自主核算,但因受疫情影响,原计划日期发生变更,现对2020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对委托建设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自主核算的公告》作如下更改:

一、2020年1月13日至3月31日,暂停建设银行承办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或部分还款、按月划转(冲还贷)业务、提高月还款额度、变更还款银行卡(折)号等贷款相关业务。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偿还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的20日,请各借款人在每月20日前保证约定的扣款账户中存款足额,防止出现逾期。2月份还款仍按原还款方式与还款日进行还款,请借款人务必注意(如原还款日每月9日,2月份还款日仍为2月9日)。

三、借款人原已申请办理的公积金“按月划转还贷”业务,统一变更为“冲还贷”方式,即:每月按借款人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从协议约定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冲还贷,不足部分再从借款人还贷银行卡(折)中扣款。

四、原公积金贷款在建行存在多个关联还款银行卡(折)的,公积金贷款数据切换后只保留一个还款卡(折)。如需变更,请贷款人于2020年2月29日前致电原贷款银行网点进行变更登记。

五、自2020年3月1日起,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账目以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借款人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前归还的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原承办银行网点负责解释;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后归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全市人民的齐心协力,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战争!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554-12329

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554-2677477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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