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7日 15:52发布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各开发企业: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我中心不再收取开发企业期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阶段性担保资金。之前已经进入监管账户的资金,我中心从即日起解除监管,各开发企业自行前往受托银行办理账户资金解付手续。

特此通知。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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