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解读】淮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11:23发布者: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11月1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文军一行走进淮南人民广播电台,通过 “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听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解答群众疑问。

       副主任张文军向广大听众介绍了今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总体情况,并和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围绕广大职工关注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贷款发放、公积金提取、职工投诉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市公积金有关新政进行了介绍。

       1. 我本人是淮南户口,儿子近期在合肥购房,房产证上不写我的名字,我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余额帮助他还银行贷款吗,另外以后每年我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还他的贷款吗?


       你好!答复如下:你所描述的涉及两种提取事由,即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一、购房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可以互用。子女在异地购买商品住房且不动产权证书在一年以内的,提取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父子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和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还贷提取,则必须满足父母是同还款人的条件,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2.我买了套二手房,请问能贷多少钱?

       答:您好,根据目前政策,购买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份在1—15年的最高可贷70%,16—25年的,最高可贷50%,超过25年的,原则不予贷款。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的为40万元。低门槛缴存职工,即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10%比例的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贷款还款能力的认定,以个人公积金近半年缴存基数的平均数认定,借款人配偶无工作参与还款的,需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费明细,以社保缴存基数认定收入。

       如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3、本人办理的公积金贷款,17年底还贷提取过一次公积金,请问下一次提取要等到什么时候?

       你好!答复如下: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每年(12个月)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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