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中心总会计师闪丽丽与信贷科副科长胡秀云联合解读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09:05发布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解读人:中心总会计师闪丽丽、信贷科副科长胡秀云

一、起草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之前较为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使得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居高不下,目前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剧,缓解资金供需紧张,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8月23日四届四次会议通过,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

二、工作目标

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剧,缓解资金供需矛盾,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更好地使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主要任务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45万元;单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到35万元。实行贷款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购房资金不足部分采取组合贷款。

【解读】我市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因资金紧张,使用率居高不下,流动性风险加大,参考省内其他中心做法,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下调到45万元。

2.暂停“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解读】我市自2009年开展了“商转公”贷款业务,截止到2019年12月市中心累计办理“商转公”业务3662笔,金额9.26亿元。为缓解资金供需矛盾,避免“无钱可贷”的局面,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做法,如合肥、蚌埠、六安、芜湖、马鞍山等地市,暂停“商转公”业务。

3.暂停市中心“异地贷款”业务。待贷款资金流动性得以缓解时,再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恢复此项业务。

【解读】我市自2011年开展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截止到2019年9月底,市中心累计办理“异地贷款”业务2791笔,金额7.95亿元。在拉动淮南经济,消化楼市库存,提高我市的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的局面。为缓解资金供需矛盾,保障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暂停异地贷款业务。

四、创新举措

此次政策调整遵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无创新举措。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强新政宣传,平稳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宣传新政内容;二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政府平台宣传新政;三是通过送政策到基层宣传贷款新政。

2.全面推行组合贷款,降低贷款规模,使贷存比逐步回归正常。

为缓解中心资金紧张的压力,解决因政策调整而带来的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难题,多渠道增加个人住房消费资金供给,中心积极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3.严把贷款审核关,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严格执行行业业务标准,规范操作。

一要加强贷前调查。根据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制度,对开发企业贷款楼盘的准入资格、工程进度及财务状况的进行审查,防范公积金的整体贷款风险。二要加强贷中审查。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还款能力、个人征信等方面,避免审查结果出现较大偏差。三要加强贷后检查。防止呆滞贷款的发生。

4.做好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活动。

在日常贷款受理审批中,注意细节,认真核实资料真伪,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要优化业务流程,健全服务制度。要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减少要件提供,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真正建立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有效、灵活务实、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二要强化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三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积极与房地产管理、人民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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