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 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 2019-10-30 1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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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建言献策 | 姓名: | 胡**** |
| 内容: | 孩子未婚,用商业贷款在合肥市独自购房,。请问每年能否 拿银行还款流水提取我和爱人的公积金余额? | ||
| 回复单位: | 淮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淮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9-10-31 08:27
答复意见: 您好,未婚子女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可凭购房资料在一年内办理;子女还贷,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则需满足父母是共同还款人的条件。详情欢迎咨询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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