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详细信息

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信件编号: 20200712002 来信时间: 2020-07-12 17:09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潘****
内容: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还可以提取账户余额吗?如果可以,贷款和提取的总额是多少?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07-15 08:2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原则上先办理贷款业务后提取公积金,若贷款前已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如与贷款房屋属同一套住房的,一年内提取的金额可以计入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贷款额与提取额之和不得大于房价;根据目前政策,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15倍,最低可贷15万,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购房一年内可申请公积金提取,提取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网上备案单、首付款收据或发票、身份证、个人一类银行卡,网上备案单上有2人或2人以上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等)。如有疑问,请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