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 信件编号: | 20230505002 | 来信时间: | 2023-05-05 17:01 |
|---|---|---|---|
|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陈**** |
| 内容: | 您好,想咨询下,公积金正在还贷款中,里面还有剩余公积金,请问可不可以把剩余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谢谢!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3-05-08 08: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后且申请了冲还贷业务,那么在办理此项业务后,根据《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协协议》第七条确定:协议履行期间,账户内的多余部分不得再以偿还公积金贷款理由申请提取使用。淮南公积金服务热线:0554-123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