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 信件编号: | 20240313001 | 来信时间: | 2024-03-13 1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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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王**** |
| 内容: | 你好,本人目前没有任何住房。现在宿州市萧县租房居住。但我的户口还和父亲在一起是淮北的。请问我这能提吗。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3-14 08: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职工在我市无自有住房、工作单位所在地(缴存地分中心所辖区域)无自有房产。可按租房理由提取公积金,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原件来我中心各业务大厅申请办理。也可以使用皖事通线上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符合规定的材料即可提取账户余额。欢迎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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