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 信件编号: | 20240325001 | 来信时间: | 2024-03-25 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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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苏**** |
| 内容: | 毛集镇花家湖社区拆迁安置房装修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能,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3-26 08: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经拆迁还原后,增补面积的补差费用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及符合规定时间2年内的拆迁还原协议、拆迁住户信息登记表和交款收据等材料在我业务中心大厅办理。如拆迁材料超过时限,您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提供相应符合规定的购房材料按购房提取。详情欢迎咨询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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