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20001 | 来信时间: | 2024-09-20 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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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宋**** |
内容: | 名下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是主贷人,我老公是次贷人,每月房贷是从我的公积金里划扣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老公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能不能取出来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9-20 11: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偿还公积金贷款,当主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时,配偶作为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差额部分用于还款。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到我中心各业务大厅现场申请办理。详情欢迎咨询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