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126002 | 来信时间: | 2024-11-26 10:26 |
---|---|---|---|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贾**** |
内容: | 追缴住房公积金,带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是否可以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11-29 09: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职工提出维权申请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工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生效的劳动仲裁书、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工资证明资料包括工资凭证(显示单位名称或具有单位印章);代发工资账户银行流水(显示工资项目)、个人参保明细、个人纳税清单等。维权职工应对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淮南公积金服务热线:0554-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