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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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物业费公积金提取与购买商品房提取冷却时间重叠吗

信件编号: 20260520001 来信时间: 2026-05-20 08:02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徐****
内容: 你好,我2025年11月因购买商品房条件提取了一次公积金,然后今年4月我看到新增政策可以用物业费条件提取公积金,我想咨询现在我可以提取公积金交纳物业费吗,他们的提取间隔时间是独立计算的吗,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6-05-20 14:5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目前支付物业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与其他提取原因无时限间隔要求;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前往我市中心各业务大厅线下申请办理,如果实缴物业费高于提取标准需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正规发票等材料原件。淮南公积金服务热线:0554-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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