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 信件编号: | 20260601001 | 来信时间: | 2026-06-01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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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卞**** |
| 内容: |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本人在阜阳全款买的拆迁安置房能否提取本人的公积金余额?提取比例是如何算的?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6-06-04 09:0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若您不是拆迁安置户本人,购买他人的拆迁安置房等同于购房二手房,申请提取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征值税发票等材料,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屋总价(以征值税发票为准)。淮南公积金服务热线:0554-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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