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2025年度第二次定期会商会议
| 信件编号: | 20260722001 | 来信时间: | 2026-07-22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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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刘**** |
| 内容: | 未婚子女上海买二手房,一次性提取淮南父母公积金当购房款。当前的情形是,已付首付,已办理贷款,购房款不足。二手房不能过户,无不动产权证书。问:提取公积金当购房款是否可行?若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6-07-24 17:0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未婚子女购买外省市二手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5年内,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需提供(1)有效身份证;(2)不动产权证书;(3)增值税发票;(4)亲属关系证明;(5)缴存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至线下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办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淮南公积金服务热线:0554-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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