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定、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负责对分中心公积金归集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本级公积金催建催缴缓缴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数据统计、汇总、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归集年度计划,开展年度基数调整工作;
2、负责补缴、缓交和降低缴存比例单位业务的资料收集整理、审核、指导工作;
3、负责缴存单位的催建、催缴、接访调解及相应资料立卷、整理、归档、移交、年度催建催缴处理总结等工作;
4、负责开展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
5、负责对账户分类(封存、拖欠等)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对封存户(呆死户)进行清理、监控、严防挪用、套用账户资金现象发生;
6、负责归集政策、流程、规范的调研、拟订、调整、解读释疑和适时评估,深化“放管服”改革;
7、负责对新设立单位的业务宣传、基数核算、缴存开户、账户设立等政策的制定和指导工作;
8、负责按时统计、汇总、分析归集业务数据;
9、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不定期召开年度缴存单位培训会;
10、负责对分中心的相关业务指导;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