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1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淮南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2、《淮南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3、《淮南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4、《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5、《关于增加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为淮南市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报告》;6、《关于规范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报告》;7、《关于变更我市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模式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3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79人,其中,在编60人,非在编1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496家,净增单位244家;新开户职工2.42万人,净增职工0.13万人;实缴单位3961家,实缴职工26.01万人,缴存额51.7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56%、0.50%、7.46%。2021年末,缴存总额596.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9%;缴存余额168.45亿元,同比增长6.2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1年,11.1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1.84亿元,同比增长5.8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0.93%,比上年减少1.23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427.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6万笔21.8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86%、14.0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8万笔12.79亿元,矿业集团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8万笔9.10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33亿元。其中,市中心11.28亿元,矿业集团分中心6.05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06万笔288.04亿元,贷款余额132.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70%、8.23%、3.5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55%,比上年末减少2.0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540笔16849.4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0988.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6813.06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6.02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85亿元,1年以上定期12.3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9.8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8.55%,比上年末减少2.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9914.11万元,同比降低5.66%。其中,市中心29758.99万元,矿业集团分中心20155.12万元;存款利息7442.9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42470.25万元,其他0.9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9195.38万元,同比降低13.71%。其中,市中心17609.12万元,矿业集团分中心11586.2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776.8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47.82万元,其他570.7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0718.73万元,同比增长8.61%。其中,市中心12149.87万元,矿业集团分中心8568.86万元;增值收益率1.27%,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管理费用1627.8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090.92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27.8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461.26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8276.84万元,矿业集团分中心上缴5184.42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6488.9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813.90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6527.78万元,矿业集团分中心提取81286.1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4308.43万元,同比增长109.87%。其中,人员经费1221.27万元,公用经费45.56万元,专项经费3041.60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661.8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77.10万元、37.56万元、2947.17万元;矿业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46.6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44.17万元、8万元、94.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无逾期。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942.15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1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546.8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94%,国有企业占50.71%,城镇集体企业占2.38%,外商投资企业占0.9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34%,灵活就业人员占0.64%,其他占1.52%;中、低收入占98.71%,高收入占1.29%。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15%,国有企业占36.02%,城镇集体企业占1.49%,外商投资企业占1.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6%,灵活就业人员占0.99%,其他占1.00%;中、低收入占99.74%,高收入占0.2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0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98%,租赁住房占2.4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3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25%,其他10.9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6%,高收入占1.54%。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4.2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45%,比上年末减少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595.0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73%,90-144(含)平方米占80.65%,144平方米以上占6.62%。购买新房占70.18%,购买二手房占29.8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9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1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7.22 %,30岁-40岁(含)占43.10%,40岁-50岁(含)占28.37%,50岁以上占11.31%;首次申请贷款占76.1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89%;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0.49%,比上年提高3.3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我市2021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经2021年12月17日四届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淮南市分行、招商银行淮南分行为淮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1、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7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2774.04元/月,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部分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利率为1.5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3.25%。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下发了《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职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提前完成“跨省通办”工作任务。按照住建部2021年底前将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和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要求,中心综合谋划,提前实施,于2021年5月底全面完成本年度“跨省通办”工作。二是中心整体搬迁,服务环境得到大幅提升。为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2021年6月28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搬迁至新址山南新区南纬五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金融世家商业楼5号楼C栋办公。至此,中心结束了长达18年租房办公的状况,中心及所有分中心均实现了自购业务用房办公,全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及服务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工作任务。按照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的工作安排,中心认真开展对接和启用各环节工作,并做好同步宣传推广,再次拓展了对缴存职工的服务渠道。二是信息化机房改善提升。2021年7月启动新的信息化机房,业务系统软硬件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信息化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2021年,在淮南市“一日办结”服务平台上共受理开户企业 713家,方便了企业办理政务事项、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及“减证便民”规范要求,对认领的35种事项材料进行大幅压减,精简比例达57.93%,对法定办理时限大幅压缩,压缩比例达68.59%。在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工作方面,相关数据分析指标均居前列。
(六)积极开展睡眠账户清理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中心对长期封存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制定并出台《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封存账户清理方案》。2021年7月,此项工作正式启动,截至年末,共清理睡眠账户10394户,极大地提高了公积金数据质量。
(七)单位和职工当年获得荣誉情况。2021年,中心被评为全市“2020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21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先进单位”、“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编制先进单位”;中心客户服务部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共产党员先锋岗’先进集体”;中心客户服务部、矿业集团分中心服务窗口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窗口”;岳伟伟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度‘共产党员先锋岗’先进个人”;王仁鲲、纪晋涛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服务标兵”。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