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安居”六条举措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力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文件精神,结合淮南实际,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五届一次会议批准,特制定了“惠民生、促安居”六条举措,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度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适度上调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
二、加大对低缴存群体购房贷款支持力度。
聚焦“新市民”等群体刚性需求,对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低缴存职工,其最低贷款额度上限由15万元调整为25万元,让更多的低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三、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多孩家庭的住房支持保障作用。
1、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20%。
2、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申请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0元/年。
四、优化异地贷款受理网点设置。
中心所有网点均可受理异地贷款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选择网点就近办理。
五、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加强部门协调,有序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六、全面实现跨网点“冲还贷”业务办理。
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与借款人不在我市同一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同步办理“冲还贷”业务,直接划转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切实减轻借款人家庭还款压力。
以上措施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