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在省住建厅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和重点任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优化服务质量,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就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1-12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55.3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8.84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37笔、16.3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52.38万平方米,购房总价值34.57亿元。为全市31.14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结息2.49亿元。全年共实现增值收益2.25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651.7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总额为466.77亿元,归集余额184.9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5270笔、贷款总额304.33亿元,贷款余额为130.94亿元,个贷逾期率继续保持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一是加强与中安在线、市电视台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宣传,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影响力。二是精细化催缴督建。充分利用淮南市企业开户一网通办平台,精准化进行信息筛查,对104家企业发放《督缴通知书》,督促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努力,新增缴存单位495家,新增缴存职工19193人。
(二)及时出台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惠企利民政策。一是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今年申请缓缴的有二家单位,涉及职工162人。二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1000元,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阶段性执行期内,共1234人享受此政策,涉及资金1393.28万元。三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单、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40万元和50万元。阶段性执行期内,此项共受理贷款1724笔、涉及资金72295.7万元。四是拓宽提取范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阶段性执行期内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共632笔9614.82万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一是继续落实“减证便民”举措。精简了离职提取公积金和死亡职工家属提取小额公积金所需材料,继续为缴存职工减负。二是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计划。组织职工走进开发企业,现场为购房职工宣传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凤台分中心结合全县500家企业走访宣传活动,将2000份公积金宣传材料统一制成政策礼包,帮助基层企业和职工知晓政策;为特殊困难职工开展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等,从小事着手,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优化楼盘准入流程。对申请公积金贷款准入的开发企业,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为开发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一是完成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试点工作。中心作为全省三家试点单位之一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内职工线上办理离退休提取试点工作,6月正式上线,8月22日完成首笔提取,试点工作得到省厅的肯定。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在做好33个基础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的基础上,今年又实现了网上补缴公积金等3个跨省通办事项。目前,“跨省通办”事项已经达到11个,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也达到了7个,包括个人购房提取公积金、证明开具等。此外,还积极运用电子监管平台,为业务风险的把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五)继续开展“睡眠账户”清理工作。一是积极对接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带队多次上门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研究具体解决方案。二是深入企业留守处。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化繁为简重服务,积极与企业留守处联系,逐一电话核实完善封存户个人信息。三是积极寻求人社部门协助。通过人社局社保中心进行姓名、社保卡等信息比对,为初步筛选职工办理集中支付。通过努力,2022年共清理睡眠账户6979户,涉及本金217.22万元,利息1.23万元。
(七)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一是坚持内部稽核管理。依据年初制定的年度稽核工作计划,按月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稽核,最大限度发挥稽核监督职能和内控效用,防范业务风险。二是规范资金运作。及时对资金需求情况进行分析,关注资金流动性风险,适时调整配置不同期限存款组合,不断优化资金存储结构,克服今年贷款业务量和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的困难,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