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级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5-07-08 10:37信息来源: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车辆通行费

(一)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高速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公里):1类车0.452类车0.83类车1.14类车1.32、货车收费标准

(元/公里):1类车0.452类车093类车1.354类车

1.70,5类车1.85,6类车2.134

普通收费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103类车124类车242、货车收费标准

(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203类车304类车40;高速公路特大桥梁、隧道车辆加收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类车153类车204类车 255类车30,6类车30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 144 号、皖交路〔2020 162 

、皖交路〔2021 151号、 皖交路〔 2023  20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交通运输部门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

停车场收费

30-120分钟免费,超过免费时间段的按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具体标准见市、县定价文件

淮发改商服〔202128号、淮发改商服〔202219

市、县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 位)收费

30-120分钟免费,超过免费时间段的按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具体标准见市、县定价文件

淮发改商服〔202128号、淮发改商服〔202219

市、县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船舶过闸费

 

省管船闸(元/吨次):重载0.72,空载0.54其他船闸

(元/吨次):重载0.45,空载0.18

皖价费〔201863号、皖发改收费〔2019

148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门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一)拖车费

拖车:1类车:400//次;2类车:500//次;3类车:

550//次;4类车:600//次;5类车:700//次;

皖发改价费函〔2019 503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门

 

(二)吊车费

1类车:800//次;2类车:900//次;3类车:1200

//次;4类车:1400//次;5类车:1700//次;6

车:1700//次。

皖发改价费函〔2019 503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门

 

五、汽车客运站服务收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不超过运费的10%,已核在票价中

淮发改商服〔202220

市、县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六、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市辖区城镇居民主终端每月每卡24元,寿县、凤台县城镇居民终端每月每卡23元,副终端每月每卡均为3元。

淮发改商服〔202112

市发展改革委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七、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

1. 产权交易手续费: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额的2‰;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成交的,1000万及以下按4%收取,1000~5000万部分按3%收取,5000~10000万部分按2%收取,10000~50000万部分按1.2%收取,50000万以上按0.25%取。

2. 产权交易技术服务费:500万及以下,7.2收取;500~1000万部分,5.6‰收取;1000~2000万部分,4‰收取;2000~5000万部分,2.4‰收取;5000万以上部分, 0.8‰收取。

3. 202247日起国有产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以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 20%。交易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皖发改价费函〔2021 240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皖发改价费函〔2022

127

省发展改革委

国资部门

 

八、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1 690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1 690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九、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皖价服〔2016138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皖价服〔2016138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皖价服〔2016138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司法部门

 

十、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0.2/m²·月-1.2/m²•月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市

、县定价文件

淮发改商服〔202019

市、县发展改革委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一、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具体标准见定价文件

淮价医〔201157

市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门

 

注:

1.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3. 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4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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