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超调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1、借款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业务大厅贷款窗口提出申请;
2、借款人将贷款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贷款窗口信贷人员,由信贷人员对其资格、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
3、初审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进行面谈记录;
4、借款人将相关贷款资料原件交“中心”信贷人员进行影像录入;
5、借款人持信贷人员初审的贷款资料和运转单至“银行”窗口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6、借款人持贷款资料至“担保”窗口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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