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淮南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5:58发布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淮住金〔2022〕27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人均工资标准,确定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934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3112.08元/月,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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