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6:51发布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淮住金管〔2022〕1号

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将无房单职工与双职工家庭租住商品房月提取额500元/月、800元/月,统一提高到1000元/月。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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