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安居照片的背后

——常州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周年札记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35发布者:中国建设报浏览次数:

今年,在北京举办的“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上,一张住房公积金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安居的照片,吸引了不少观众驻足观看。照片中夫妻两人满脸笑容,期待着马上住进新房。2021年,江苏省常州市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之一,通过一系列探索,帮助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圆了安居梦。

满脸笑容的夫妻

讲述了一段安居故事

照片中的主人公是王先生与妻子。自从一家人从老家江西上饶来到常州后,王先生一直从事货车运输工作,3个小孩由爱人照料。在小有积蓄后,一家人便有了买房的想法。“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手机上看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视频,了解到常州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优势,于是和妻子商量了一下,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王先生说。

2022年5月12日,对于王先生一家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当天下午,他们来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的手续。得益于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他们购买了一套满足一家5口居住需求的二手房。“真是感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让我们享受了低利率贷款,圆了我们住进舒舒服服大房子的梦想。”王先生说。

“青春留常”的学子

享受了改革政策红利

去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常州市是试点城市之一。

常州市逐渐探索出“宽进宽出”“同责同权”“能转能通”三项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的创新做法。常州市降低灵活就业人员进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门槛,16周岁至65周岁没有正式单位的人员均可自愿缴存,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随时终止缴存协议,自由退出缴存体系。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一样履行缴存义务、享受使用权益,与在职职工同等享受包括夫妻双方最高贷款90万元等权利。继承并优化了原来个人缴存实践中有关做法,保证了个人缴存向试点工作的稳妥过渡,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限制,个人缴存可以自由转化为单位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到其他城市工作时,也可以将资金转移接续。

在推进试点的过程中,常州市还因地制宜,采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与稳就业保民生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以在常州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为突破口,推出了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政策。截至2022年11月,已有9112名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安居,有利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也有利于本地人才人力需求的满足,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实事’。”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吴海泳表示。

稳步推进的试点

彰显了为民造福初心

允许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他们解决住房问题,实现共同富裕。

在一年来的试点中,常州市新增1.987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8620.89万元,缴满6个月后已有182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9494.3万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少不了全国2亿灵活就业人员,应为他们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与权益保障。引导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享受相应的权益,能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住房等方面的“急难愁盼”。

“从试点城市的情况来看,目前各项工作运行平稳,受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广泛欢迎。得益于‘宽进宽出’‘同责同权’‘能转能通’‘青春留常’这些经验做法,常州目前试点稳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指导专家薛建刚说,常州市在6个试点城市中城市规模最小,但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城市规模适中,可为其他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提供多角度、多方位借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12.08 记者 邱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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