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普法小课堂:什么是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6:09发布者: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什么是“骗提”?

“骗提”是指违反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者他人住房公积金余额。骗提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利用虚假的婚姻状况、购房合同、住房租赁合同、虚构贷款合同等合同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利用虚假的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设备材料发票、户籍购买房产、银行还贷明细证明、房屋鉴定书、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异地证明、离职事实等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利用虚假的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建造、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4、经调查复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途不按规定使用,经责令限期退款仍拒不退款的,视同骗提行为处理。

5、利用其他虚假材料或者虚构提取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什么是“骗贷”?

“骗贷”是指违反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以欺骗手段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骗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利用虚假的婚姻状况、虚构婚姻关系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利用虚假的产权证书和票据、工资收入证明或者不真实申报工资收入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利用虚假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商业银行贷款证明、挂靠单位代缴住房公积金、零首付或者隐瞒负债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利用其他虚假材料或者虚构贷款条件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骗提”“骗贷”会产生什么后果?

经核查,认定为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

1、责令限期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并将当事人骗提骗贷行为函告其所在单位;

2、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3、骗提骗贷行为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骗提骗贷行为涉黑涉恶或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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