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淮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确定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91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3469元/月,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廖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