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清单总目录》同2020年本,无变化。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对象范围 |
监督电话 |
1 |
其他权力 |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审批 |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5月修订版)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 |
单位法定代表人 承办机构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
0554-6888023 |
2 |
其他权力 |
缴存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审核 |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5月修订版)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承办机构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
0554-6888023 |
3 |
其他权力 |
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 |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5月修订版)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 |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承办机构负责 具体承办人 |
0554-6888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