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助力“好房子”建设,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与缴存人安居置业需求,制定本优化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聚焦缴存人住房消费与生活配套痛点,通过提升贷款支持力度、拓宽提取使用范围,切实减轻购房与住房相关支出压力,让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更好惠及广大缴存人,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泛调研缴存人需求,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市经验,对政策条款反复论证修改,经中心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审议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以缴存人为中心,优化贷款、提取全链条政策,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与便利度,全方位支持购房、还贷、装修、改造、物业、车位等住房相关需求,助力实现安居宜居。
五、主要内容
(一)提高贷款额度: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 70 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 80 万元。
(二)优化贷款次数认定:家庭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申请贷款不受次数限制,按第二次贷款政策执行首付与利率。
(三)取消余额倍数限制:还款能力充足的申请人,贷款额度不与个人账户余额挂钩。
(四)支持直系亲属互助还贷: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不足还贷时,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每年一次,累计不超还款本息。
(五)支持住房装修提取:产权满 5 年及以上自住住房,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每平方米最高 2000 元。
(六)支持适老化改造提取:父母一方年满 70 周岁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可一次性提取最高 5 万元用于改造。
(七)支持物业费提取:每年可按标准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超标准部分凭发票提取。
(八)支持产权车位提取:购买本市住宅配套产权车位,5 年内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支付车位款。
六、创新举措
本次政策围绕惠民、便民、利民实现三大突破,构建更贴合群众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额度更足。大幅提高贷款上限,取消余额挂钩限制,强化购房资金支撑。二是范围更广。从购房还贷延伸至装修、适老化改造、物业费、车位,覆盖住房全场景。三是互助更强。支持父母、子女跨代互助提取,缓解家庭住房资金压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缴存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与服务办理效率。动态监测资金运行情况,持续收集群众意见,适时优化完善政策。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渠道: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联系电话:055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