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住金管〔2022〕1号
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将无房单职工与双职工家庭租住商品房月提取额500元/月、800元/月,统一提高到1000元/月。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