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淮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50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3421元/月,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