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做法,为统一计算口径,年审缴存基数是职工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年度)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来确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件为依据。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中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审工作,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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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表 .xls
4.关于住房公积金网上年审操作教程(http://gjj.huainan.gov.cn/ywzn/zfgjjjcywzn/551521654.html)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