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6:32发布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淮住金〔2025〕 5 号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民生作用,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之前的30%调整为20%。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此前已经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