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住金〔2025〕 5 号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民生作用,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之前的30%调整为20%。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此前已经办理抵押(预告)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