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助安居 惠民增福祉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38发布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购买新房用公积金就可以付首付,这实在是太好了。”近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台分中心郑先生成功办理完业务后高兴地说。

这是2023年9月13日我市出台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后,凤台县受理的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据了解,郑先生在本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当他为购房首付款发愁时通过新闻看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新政策,便第一时间到公积金窗口办理。“这次提取的21万元公积金无异于‘雪中送炭’,解决了我们购房首付的‘燃眉之急’,让我们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便利。”郑先生表示。

以往购买本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购房职工自筹资金,提供首付款发票、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单等购房材料方可提取。此次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利于缓解职工购房前期资金压力,提高职工购房能力。

“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是我们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活动系列惠民举措之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扩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宣传好、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让更多群众知晓和享受到政策优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台分中心负责人表示。

(胡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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