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08:17发布者: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中心自2019年起开展为期2年的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等涉黑涉恶行为的专项工作。为确保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生态,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依照省住建厅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的精神,以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采用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为打击重点,在全市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建立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涉黑涉恶行为的防控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定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淮南日报等媒介,开展针对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分中心和管理部的各业务大厅处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海报、在公告栏张贴政策文件,在中心网站开设“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的政策。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结时限等内容的宣传,让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知政知情,自觉按章依规办理业务,不受非法中介组织的蒙蔽和误导。同时要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到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完善业务办理的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内部人员成为涉黑涉恶势力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全力以赴挤压涉黑涉恶势力在住房公积金领域滋生的空间,为此次专项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打下良好开端。
    (二)建立线索摸排机制,做好线索摸排与相关保密工作。采取集中摸排和动态化核查摸排相结合的机制开展线索排查。一方面组织市中心、分中心和管理部相关前台业务骨干人员就以往和近期发生的骗提骗贷案例进行经验交流,归类总结,集中摸排出典型线索与案件特点;另一方面以骗提骗贷案例方面的经验总结为指导对市中心、分中心和管理部前台受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前台受理人员的识假、辨假能力,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料,从日常的业务受理中发现骗提、骗贷线索,对发现的骗提骗贷违法行为形成统一台账,逐一登记造册,从源头做好日常动态化线索摸排防控工作。
    重点通过前台审核、群众举报、信访办理、网络舆情等途径摸排线索,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将线索摸排工作常态化,及时获取线索,全力查实,依法依规处理。认真做好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与线索的有效性。及时将日常业务审查、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向有关部门通报、上报,全面形成针对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势力的长效防控机制。
    (三)做好线索梳理与移送工作,协调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建立“主任会议审查机制”,做好线索报送工作。每月市中心相关科室、各分中心和管理部对以往发现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历史线索和登记造册的骗提骗贷工作台账信息进行梳理、研判,着力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后报市中心法规科汇总,由市中心法规科汇总各方线索后报主任会议集中审查,最后由市中心将审查确定的重要线索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缴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交易、就业、社保、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及时发现有关骗提骗贷违法行为线索,确保线索信息核查取证的及时性与准确性。针对较为普遍存在的街头社区张贴的骗提骗贷小广告、非法链接网站和骗提骗贷的短信息现象,要建立与公安、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通信、网信等部门的协调办案机制,及时将获取的线索和证据固定后移交相关机关依法惩治,形成推动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合力,切实有效的打击和消除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法现象。
    (四)依法依规严惩骗提骗贷案件,规范行业管理。对查实的骗提骗贷违法案件中涉及的非法中介组织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惩处,将非法中介组织的违法事实情况向有关部门报送,将其列入社会失信黑名单;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骗提骗贷的缴存职工,责令限期退还提取资金或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列入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在系统内标识,3年内不允许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同时视情形向其工作单位通报,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个人失信信息。对已查办的案件形成案例宣传材料,在中心宣传栏、网站,以及街头社区的政策宣传活动中公开曝光,警示公众,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对参与骗提骗贷违法行为的中心内部工作人员,将严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内外勾结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的发生。
    要将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与行业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加大对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执业能力的培训。从围绕规范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和业务监管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查控结合,补齐短板,完善制度。通过加强市中心、分中心和管理部之间的业务、信息沟通,改进和完善提取、贷款等业务政策、业务流程,切实有效的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坚决堵实滋生违法行为的制度漏洞。
   三、实施步骤
    2019年3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印发分中心、管理部与市中心各科室,落实工作部署,启动专项工作。
    2019年3月至5月,重点开展对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历史线索和日常线索的排查工作,及时将查实的线索向有关部门上报和移送。
    2019年6月至12月,继续推进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线索的摸排、上报和移送工作,重点做好线索分析、总结整改存在的问题,发现监管漏洞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强化监管和预防措施。
    2020年全年,持续开展对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排查,总结专项工作治理成效,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上报专项工作成绩。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设工作,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高位强力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长效。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市中心各科室、分中心和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等涉黑涉恶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把打击骗提骗贷工作作为中心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推进落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谋划,加强协调沟通,严格落实“有疑必查,一查到底,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健全机制”的工作原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长效。
    (二)统筹力量治理,及时重拳出击,坚决铲除行业黑恶势力。由中心领导出面协调我市各方面、各部门力量,形成良好的协调共商机制,共享资源信息,汇聚各方合力查实线索,果断处置。坚决依法严惩从事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法组织和违法人员,对涉及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组织和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坚决铲除住房公积金领域的黑恶势力,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平稳运行。
    (三)做好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加快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将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通过开展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涉黑涉恶行为专项工作清除行业毒瘤,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堵实漏洞,强化监管,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推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与管理效能打好坚实的信息化基础。要站在维护社会安定、行业安全的高度全面认识开展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等涉黑涉恶行为专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要立足住房公积金行业的自身发展和长远规划,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政治保障。坚持从斗争效果切入、从精准打击切入,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将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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