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2-10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部门概况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2003年根据国家要求,经省、市编办的批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11月正式挂牌成立,中心是正县级建制,直属市政府,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下辖两个分中心、两个管理部,即矿业集团分中心、凤台分中心、寿县管理部、新集管理部;内设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客户服务部、信息科、项目贷款管理部、核算科、稽核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室10个职能科室。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全市各级各类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运作、使之保值、增值.

6.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8.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9.稽查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情况,对于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

10.对分支机构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

11.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为市中心本级预算(含矿业集团分中心、凤台分中心、寿县管理部、新集管理部),中心编制47人(20162月寿县管理部划入),在编在职人员40人、非在编雇佣人员23人、退休人员5人、合计68人。矿业集团分中心18人,不在市中心编制内,人员管理属矿业集团,由于无法安装财政一体化平台,其管理费用只能作为市中心一个项目列入。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总收入预算14031.70万元,支出预算1681.93万元。收入预算为提取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部门支出预算比去年增加107.8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寿县管理部的划入和政府采购资金的增加。

按支出项目分为:基本支出562.7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支出40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27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21.49万元、定额公用支出62.76万元,基本支出占比33.45%;项目支出1119.2万元,占比66.54%.

按支出功能分为:社会保障与就业20.86万元、医疗卫生2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0.9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0.8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20.17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16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7万元、项目支出1119.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保障市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中含矿业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政府采购资金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259万元:主要是公积金业务系统贯标,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末固定资产1028.5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761.53平方米,价值293.1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量6辆,价值124.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11.04万元。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故表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无数字

 

重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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