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9 09:53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重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2003年根据国家要求,经省、市编办的批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中心是正县级建制,直属市政府,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下辖两个分中心、两个管理部,即矿业集团分中心、凤台分中心、寿县管理部、毛集管理部(原新集管理部);内设办公室、综合科计划科、归集科、信贷科、客户服务部、信息科、核算科、稽核科、政策法规科9个职能科室。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对市行政区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负责编制、执行全市各级各类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运作、使之保值、增值;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

负责稽查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情况,对于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

对分支机构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

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市中心本级预算(含矿业集团分中心、凤台分中心、寿县管理部、毛集管理部),中心编制47人(2016年2月寿县管理部划入),在编在职人员39人、非在编雇佣人员21人、退休人员5人、合计65人。矿业集团分中心18人,不在市中心编制内,其人员管理属矿业集团,由于无法安装财政一体化平台,其管理费用只能作为市中心一个项目列入。

(三)2018工作任务

1、开展“公积金提升年”活动。主要目的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效能,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2、积极推动扩面工作,规范缴存行为。

3、及时调整公积金政策,强化保障功能。

4、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中心服务环境,新集管理部迁址毛集实验区。

5、强化信息化建设,维护系统安全。

6、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合规调拨资金。

7、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预算14891.12万元(其中含提取的上缴廉租房补充资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1.7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1.73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130.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公积金中心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工作(政府采购)去年已完成,今年不再安排。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编控人员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7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费及矿业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34万元、主要包括:遗属补助、医疗补助、目标考核支出等;资本性支出49万元,主要包括综合服务平台维护及办公设备采购。

按支出功能分为:社会保障与就业84.69万元、医疗卫生2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5.91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84.69万元,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0.49万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4.2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21.13万元,为“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1445.9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7.74万元,为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140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83万元,项目支出894.3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保障市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定额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用于公积金业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含矿业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483万元、政府采购资金49万元等。

按支出项目分为:基本支出657.39万元,占比42.36%;项目支出894.34万元,占比57.64%。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49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安全维护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末固定资产1572.1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321.76平方米,价值658.1万元;公务车辆保有量6辆,价值124.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89.6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有三个项目涉及到绩效情况。分别是矿业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483万元;公共支出135.84万元(中心为窗口服务单位,面对全市缴存职工,有寿县、凤台、毛集、市中心四个业务服务大厅);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费82.5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重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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